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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省属国企“腾笼换鸟”全面提速:涉及全省国有控股参股煤矿
作者:2c9156e57218fc25017291d897d70d3a    来源:黄河新闻网+山西资本圈
2020-07-13

近日,山西省政府官网对外正式披露了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省属国有企业“腾笼换鸟”促进国有资本优化布局的实施意见》,该文件已于6月28日印发,涉及总体要求、实施范围、转让程序、收益分配、风险防控、政策支持和工作要求共七方面内容,这也是山西省自新国改启动以来针对“腾笼换鸟”出台的具体实施文件。

众所周知,为解决“一煤独大”的结 构性问题、“一股独大”的体制性弊端和创新性不足的素质性矛盾,山西省自2017年以来多次提出要加快“腾笼换鸟”,推进混改步伐,并相继下发两批腾笼换鸟项目和省属企业子公司混改项目名录,加之随着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和专业化重组的快速落地,启动“腾笼换鸟”工程被正式列入2020年国资国企改革重点工作,起草出台专项行动方案或实施意见便尤为关键。

山西资本圈注意到,山西省国资运营公司于6月29日召开省属国企“腾笼换鸟”工作推进会议,就楼阳生书记在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上关于推进“腾笼换鸟”的要求进行动员部署,并披露省委财经委第9次会议、省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对深入推进“腾笼换鸟”作了全面部署。

《实施意见》指出,2020年“腾笼换鸟”项目转让净收益以保底收益100亿元为基数,其中30%用于上缴公共财政,21亿元用于解决省属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等历史遗留问题,剩余全部划归省国资运营公司,支持省属国有企业转型升级、培育新动能、发展新产业。

《实施意见》明确,省属国企集团公司转让股权后原则上保持控股地位,个别处于一般竞争性行业的集团公司也可让出控股权;子公司股权根据企业发展实际确定转让比例,但国有参股煤炭企业以及国有控股但非“真出资、真控股、真管理”的煤炭企业原则上全部转让;上市公司要以市场化方式发现国有资产价值,可通过市值管理、适当减持、市场化募资等多种方式直接获取收益,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或损害中小股东权益。

另外,《实施意见》还强调了四条支持政策,包括鼓励支持各级省属国有企业转让部分或全部国有股权,积极引进各类资本参与省属国有企业“腾笼换鸟”工作;取消煤矿办矿主体资格和办矿主体变更的限制,不再上报省政府审定;煤矿和非煤矿山等资源类企业转让国有股权,实行现状转让;“腾笼换鸟”工作中的涉税问题,适用省税务局、省国资委 《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》及现行支持国资国企改革的税收政策规定。

以下为《实施意见》全文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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